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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主要职责为 :(一)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。(二)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;向县(市区)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。(三)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、建议和问题;开展调查研究,为市委、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。(四)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;协调处理群众来市、赴省赴京和异常、突发性信访事项;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。(五)研究、分析信访动态,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探讨;指导全市信访业务,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,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。(六)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,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;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、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;组织信访干部培训;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。(七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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